根据《关于规范市级国有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国资委〔2013〕1号)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审核,拟聘用沈耀同志为平湖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可在7天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平湖市水利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3-85118039)。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
公示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22日。
附件:平湖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s://baba.xfshangan.cn/s/1193?action=mains
平湖市水利局
2016年1月15日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报考岗位 |
1 | 20151128005 | 沈 耀 | 工程管理 |